> 设为首页 > 加入收藏

小獬说法

XIEZHI DYNAMIC
首页 》 小獬说法

“两张图让你读懂《民法总则》”(图一)

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17-09-18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总则》)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,该法分为十一章,共二百零六条。

接下来,小獬将用两张图让你读懂《民法总则》出台的亮点

1、明确公民出生与死亡时间,户籍登记时间不再优先

《民法总则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:“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,以出生证明、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;没有出生证明、死亡证明的,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,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。”《民法总则》对公民的出生和死亡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,为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提供法定依据,较之《民法通则》以户籍登记为依据,更具科学性。

2、明确胎儿受益型的民事权利能力保护

《民法总则》第十六条规定:“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”胎儿尚未娩出前仍不是独立个体,但是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保护胎儿纯获利的利益时,胎儿(仍在腹中)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;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,即在财产继承、财产赠与等保护胎儿权益的处理上,应预留胎儿的份额。在司法实践中,涉及损害胎儿权益的案件不断出现,《民法总则》对胎儿权益的保护的明确规定更加凸显司法的公平正义。

3、限制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下调至八岁

《民法总则》 第十九条规定: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,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”同时,第二十条规定:“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”

较之《民法通则》规定的10周岁,《民法总则》对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定的下调,符合当今未成年人智力水平发展和判断能力的发展,更有利于保护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。

4、进一步扩大监护人范围

《民法总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:

(一)配偶; (二)父母、子女; (三)其他近亲属;

(四)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,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

对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确定除上述的法律规定外,《民法总则》也增加了通过遗嘱确定监护人、协商确定监护人。增加居委会、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制定监护人,司法程序制定监护人。增加了遗嘱指定或相关部门制定监护人是《民法总则》出台的亮点之一,监护人范围的扩大,更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。

5、宣告死亡后又“复活”,原配偶有权不复婚

《民法总则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,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。死亡宣告被撤销的,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,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。”依法撤销宣告死亡后,原配偶有权不恢复婚姻关系。这一修改,较之《民法通则》赋予当事人更多的意思自治,突显婚姻自由。

6、增加了特别法人规定

《民法总则》第九十六条规定:“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、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,为特别法人。”在我国,政府机关、村委会、居委会对外签合同的情况很多,如果不赋予它们法人地位,对它们参与民事活动是十分不利的,对交易秩序和安全也带来很大不确定性。《民法通则》并没有明确特别法人的法律地位,因此,通过“特别法人”的制度设计,赋予这些组织法人地位,有助于它们依法参与民事活动,独立承担责任。

7、出资人或设立人可能承担无限责任

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:“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,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”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不足以清偿债务的,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。以民法基本法的形式确定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责任,是民法修订的一大亮点。

8、增加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


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。”当今是个大数据时代,“人肉搜索”和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网络电信诈骗频发,《民法总则》通过立法加以确认,是民法的一大进步。

9、明确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

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:“法律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”随着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种类越来越多、数量越来越大,对其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。《民法总则》的这一规定,为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上位法的立法依据,是民法修订的一大亮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