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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爸是李刚,我爸是公民 |
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17-11-30 |
2010年10月16日晚,大学生李启铭酒后在河北大学内飞车接女友,在途中,将两名女生撞飞,致一死一重伤。在撞人欲逃被截之后,口出狂言称“有本事你告去,我爸是李刚!”顿时在网络掀起了轩然大波。都说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,那么,我平民老爸的孩子就不能拥有合法权利吗?看看我国《宪法》是如何规定的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“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”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任何人都不具有特权。 2011年1月30日上午9时,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,被告人李启铭以交通肇事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。因此,不管是“官二代”、“星二代”或者是“富二代”都只是中国公民,无法凌驾于法律之上。 |